《法制周報》通訊員  曠巍 肖莉
  通過“拉人頭”方式不斷從家鄉騙得親友加入傳銷組織,不到4年時間發展“下線”300餘人,涉案金額超千萬元。4月18日,湖南省衡山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在傳銷組織中達到“公爵”級別的女子蘇某批准逮捕,同時對李某等5名涉案在逃犯實施追捕。
  涉案金額達千萬餘元
  DCHL亮碧思集團有限公司,2000年由臺灣人黃某在香港註冊成立。公司名義上是直銷經營薰香精油、化妝品、紅酒等產品,但實為暗地從事傳銷活動。公司根據會員投入資金數額和發展“下線”人數確定級別高低及獲取不同等級的“人頭費”,級別越高,發展“下線”越多,獲取的非法利益就越多。在公司內部,傳銷層級從高到低分為尊爵、勛爵、公爵、侯爵、伯爵、爵士、普通經銷商7個級別。
  蘇某,女,30歲,初中文化,衡山縣馬跡鎮人士,若非案發被刑拘,人們很難想象這位身材嬌小的女子在亮碧思公司中已是擁有300餘名“下線”,級別升至“公爵”。
  加入亮碧思公司後,蘇通過游說等方式拼命地拉攏自己的親友加入傳銷組織,範圍遍及衡山、衡東等地。其間為發展“下線”,蘇還在香港註冊了6家貿易公司,多次組織“下線”到香港進行“洗腦”活動,以蘇為首的傳銷團隊人數也從成立之初的幾人到案發時300餘人,僅蘇成為公爵到案發9個月時間,涉案金額高達人民幣1000多萬元。
  披露“洗腦”流程
  衡山人賓某是蘇的二級“下線”,2013年4月份經蘇的“下線”介紹加入蘇某公爵團隊。賓在向偵查人員提供證言時回憶到,她在花了6萬餘元獲得一張亮碧思公司經營資格IC卡後,通過開會學習詳細記錄了發展“下線”的具體流程。 “聯誼”:找自己親戚朋友或者陌生人聯繫、交流; “邀約”:等對方提出想去香港再進行邀請;“沉錨”:告訴對方近期香港有一次大型活動,在確定對方會來後及時跟“上線”彙報,團隊將在香港安排好食宿,費用由介紹人墊付……一步步發展下線。
  偵查中民警通過走訪調查得知,被害人反映亮碧思公司的產品價格虛高且無質量保障,幾乎不能通過銷售產品獲利,只能靠發展“下線”把產品轉移從中得利。起初加入傳銷組織大多都是受到熟人或親人的矇蔽,一旦加入後,由於前期投錢較多,總想撈回來,以致不能自拔。
  “我加入亮碧思公司經營紅酒、奶粉、精油,產品都是自己用,現在還有10多萬元貨寄存在香港亮碧思。”衡東籍的謝某說道。
  隨著越來越多“下線”的質疑聲,蘇某傳銷團隊的騙人行跡敗露。2013年12月5日,衡山縣公安局對蘇某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立案偵查。今年3月3日,蘇被廣東省珠海市九洲出入境邊防檢查站抓獲後移交至衡山縣公安局。
  “該案蘇某團隊並非靠公司產品獲利,而是通過上線發展下線,下線再發展下線拉人頭賺人頭費方式獲得暴利,且蘇某的團隊人數遠超過30人,發展層級也超過了3級,符合我國刑法中的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構罪標準,雖然目前蘇為‘零口供’,但現有證據足以定其罪。同時,考慮到本案仍有嫌犯未歸案,對蘇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其‘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社會危險性,故應對其批准逮捕。”承辦檢察官肖莉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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